九江人選擇配偶的標(biāo)準(zhǔn)很多,或以門第、或以容貌、或以才德、或以卜相。其中門第觀念在時人的擇偶意識中占有舉足輕重的地位。人們在為自己或子女選擇配偶時,門當(dāng)戶對觀念是一種理想標(biāo)準(zhǔn),反映出社會等級地位觀念。貴族、富戶等階層多以政治和社會地位的相近為締結(jié)婚姻的條件。以農(nóng)民為主體的普通百姓亦多與地位相同者通婚。舊時自然經(jīng)濟的封閉以及交通的落后,使得人們選擇配偶的范圍大多局限在狹小的地域圈之內(nèi),農(nóng)業(yè)人口以及平民大多在同鄉(xiāng)、同縣選擇婚姻對象,最遠不過到鄰縣、鄰鄉(xiāng)尋找,距離大都在百里之內(nèi)。重視門第等級的擇偶觀念以及狹窄的婚姻地緣結(jié)構(gòu),也因此成為昔日婚姻形態(tài)的主體內(nèi)容。
在擇偶方式上,“父母之命,媒妁之言”是傳統(tǒng)社會中必須通過的第一個婚姻程式,男女雙方本人幾乎沒有經(jīng)過自由戀愛而決定婚姻的權(quán)利。作為“終身大事”的婚姻,很大程度上要受到家庭、家族及其他社會關(guān)系的制約。因此,在一般農(nóng)村、城鎮(zhèn),普通人皆重視婚禮程序的完整進行,實際上形成“男娶女嫁“、婚后從夫居而建立新家庭的婚姻形態(tài)。民間亦存在一些特殊的婚姻形態(tài),它們也被認為是合乎婚姻制度基本規(guī)范的現(xiàn)象,只是根據(jù)家庭生活建立的實際條件和特別需要而加以變通而已。
按照傳統(tǒng)的制度,男女婚嫁必須“以時”,在婚姻上定出上、下兩條線,以此規(guī)定男女的婚齡?!肚迓伞芬?guī)定:“男十六,女十四,有媒證、行婚禮,即可成為夫妻”。民國時期,仍沿襲舊婚姻制度。十九年(1930)《民法》規(guī)定,男十八、女十六,為結(jié)婚年齡,有主婚、證婚、介紹人齊全,即可舉行婚禮。
關(guān)于婚姻儀禮,古有“六禮”。實際上各地民間約定俗成的婚禮習(xí)俗并不完全為這“六禮”所限,特別是將相親、訂婚階段的過程簡化,將請期(商定迎娶日期)并于納吉(送禮訂婚)或納征(下聘禮),而親迎之后的全巹(新郎新娘唱交杯酒)、鬧新房和婚后“回門”(回娘家)等儀禮過程也被重視。
婚姻程序
議婚:昔日,子女的婚事通常由父母或家族的家長操持。一俟兒女長大成人,父母便開始著手為女子留意選擇對象。若是相中了某家的兒子或女兒,或委托親朋好友,或請媒人,到其家中請婚。通常男方家向女方家提親較為普遍。如果女方看中男方,也可以主動向男方家去提親。民間也存著子女自擇配偶的情況,如果獲得家長的認可,便成就一段姻緣。如果遭到家長的反對,或者婚事便告夭折,或者便出現(xiàn)男女青年雙方私奔的情形。若父母及子女并無特別中意之人,則主要通過媒人介紹婚姻對象,在舊時的歷史背景下,媒約在婚姻形成中的作用已十分重要,故有“天上無云不下雨,地上無媒不成親”之俗語。有的地方存有“婦人因媒而嫁”的說法,認為不通過媒人締結(jié)婚姻的“自媒”者,被時人視為“丑行”,故婚姻雙方家長即使是十分熟悉的好友,私下協(xié)定了兒女的親事,為了鄭重起見,也要通過“托媒”的形式。在“議婚”過程中,一旦對方答允求婚,男方家即派人會見女方,觀其容儀,即所謂納采。
問名、占卜:若對女方感到滿意,接下來便要策告祖宗,進行訂婚占卜,即所謂的問名。占卜的目的之一是為了看婚嫁雙方是否有同姓關(guān)系。同姓不婚的觀念始于先秦。這一觀念在清末民初時期的九江地區(qū)依然流行。如果占卜的結(jié)果證明雙方有同姓關(guān)系,婚姻的締結(jié)可能會遇到障礙。但是一些地方也存在某些同姓相婚的例子,但總的來說并非普遍現(xiàn)象,同姓不婚是婚姻中的一項禁忌。占卜的另一個目的是看這樁婚事是否吉利。僅以男女雙方生肖屬相和年齡為例,即有“龍虎相斗”、“兩龍不同潭”、“雙狗爭骨頭”、“雞兔不合籠”、“雞狗不和”及“只可男大七,不可女大一”等說法。
訂婚聘禮:如果獲得的是吉兆,就要把合婚佳音告知女方,即所謂納吉。之后便進行下一個程序納征,給女方家送聘禮。這是一種具有實物和象征意義的對婚姻的認定。聘禮中最重要的一項是聘金,聘金數(shù)目的多少因社會地位和經(jīng)濟狀況的不同有所差異、女方可將禮悉數(shù)收下,財禮須酌量回贈,俗稱“回情”。女方家應(yīng)以衣、帽、鞋襪等禮物回送男方,有的地方回禮興一支筆、一塊墨、一刀紙、一方硯,以示鼓勵男方繼續(xù)攻讀考取功名之意。在時人眼中,聘禮代表的不僅僅是財物,還代表著物質(zhì)以外的精神含義。一方面,它是男方家財力的體現(xiàn),從而為男方家在鄉(xiāng)里和親家面前贏得面子和尊重;另一方面,它也意味著男方家對女方家的尊重,對女方家養(yǎng)育女兒的艱辛給以報答和補償。女方家也只有在接受了豐厚的聘禮時,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尊嚴。社會上浮夸的行聘之風(fēng),也正是在這樣廣泛的社會心理下形成的。
選擇婚期:納聘之后,男方家便開始著手選擇婚期。舊時認為,若在非吉日結(jié)婚,將導(dǎo)致包括妻亡、夫死、離異、貧困、妻子嫉妒等一系列后果;而可以結(jié)婚的良日則意味著將有夫妻恩愛的美滿結(jié)局?;槠诎磳傧喟俗钟伤忝蝻L(fēng)水先生推定后,托媒人把寫有婚期的紅紙?zhí)偷脚郊?,俗稱“送日子”。同時男方家得送一筆錢、物,作為女方家置辦嫁妝之用。女方家收下“庚帖”,并將庚帖送給信得過的算命或風(fēng)水先生品評,俗稱“品日子”。倘若婚期不利女方家,可退回要求重新?lián)袢??;楹蟠_定后,女方家要為女兒置辦嫁妝。嫁妝依據(jù)家庭的經(jīng)濟實力或價值觀念的差異有豐有儉。從理論上說,由于時間的閑暇和新產(chǎn)品的盈余,農(nóng)村一般選擇農(nóng)閑時期完婚。民間每年的深秋至來年的初春也正是青年男女結(jié)婚的高峰期。
迎親:男方家庭迎親和女方家庭送親是婚禮的前奏。男方要親赴女家迎親。女方家在送女兒出門前,循例會對女兒進行一番囑咐,諸如孝敬公婆,恪守婦德等。上轎前,新娘一般要哭嫁以示對父母家人的依戀。新娘上轎后,即奏樂鳴炮,起轎發(fā)親。樂隊在前,樂隊后面是新郎,有條件的要騎馬,接著是花轎和其他送親的人員。迎親的歸途必須走另一條路,因此有時要繞著路走,俗稱“不走回頭路”。迎新的隊伍將要到達新郎家門口時,男家要鳴炮動樂相迎。
婚禮 各個時期,無論貴賤貧富婚禮皆操辦得隆重喜慶。參加婚禮的人主要包括三類:一是婚家雙方的親族成員,二是婚家的友人,三是婚家的鄰居。新人在這樣一個人生的重大日子中盡其所能穿得華麗漂亮,尤其是新娘的服飾更為引人注目?;榉€隨著時代的不同而變化。新婦入門后的第一項儀式是拜見公婆?;槎Y儀式后通常要舉行酒宴,熱鬧的婚宴場面將婚禮的喜慶氣氛推向高潮。由于婚宴習(xí)俗盛行,即使家庭窮困也要勉強為之?;檠缰腥藗兺鹊悯笞?,乃是各個時代婚禮中的常態(tài)?;槎Y上賓客親朋與新人嬉笑取樂,了無顧忌。故有“新人房中三天無大小”之俗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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